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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二)|第六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

来源: 时间:2019-06-11 点击量:

5月11日,由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由国际信息研究学会中国分会、《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协办的第六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在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举行。现将与会嘉宾主要观点摘编如下,以供参考学习。

(通讯员 王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副教授李先广从区域治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如何推进区域合作治理三个方面讨论了大数据背景下的区域合作治理相关问题。

他引用了习近平主席对治理赤字的相关讲话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东西差距愈发加大的现实悖论来论证了区域治理的必要性,并指出当前社会中存在这样一个共识,即中国内部的区域差距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能否在本世纪中叶实现民族复兴,关键在于国家内部的均衡发展,区域间的合作发展、合作治理、共赢发展实际上是一个战略性的问题。

他认为,要推进区域间的协调合作和促进治理赤字的解决,就要仿照企业项目制的做法,抛弃以邻为壑的观念和做法,利用大数据这一平台促进省际、市际、县际间的信息透明与协调合作。此外,高校在大数据的采集、处理、消费中处于主导地位,正填补了社会上关于数据生产、消费的盲区,因此高校在教学中应从观念和行为习惯两个层面培育、塑造治理主体,使其对社会发展形成正面的促进作用。

(通讯员 王静)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何小勇从为什么大数据治理和价值冲突相关、从大数据本身看大数据治理中的价值冲突、从大数据治理的运行过程看大数据治理中的冲突以及如何对待大数据治理中的价值冲突这四个方面展开讨论。

他认为,大数据不仅改变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生活方式,而且从根本上改变着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状况,推动着治理模式从传统经验型治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理性化、数据化的智能型治理转变。大数据治理既是信息化、网络化背景下全球治理领域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大数据本身的巨量性、杂多性、快捷性、有价性等基本特征及其在极其复杂的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传统价值秩序和价值观念提出了深刻的挑战,从而致使大数据治理中不断呈现出新的价值冲突。

他指出,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让数据本身从记录符号变成了具有多重价值的资源,数据从符号价值延伸到了具有认知、经济、政治、管理等多重价值,作为治理活动的工具、手段、方法、依据、对象甚或目标,人数据治理的价值秩序和理念面临多重挑战。例如,威胁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数据霸权或数据独裁等。因此,面对大数据治理中的各种价值冲突,需要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深入具体地研究,通过技术、立法、伦理等多种途径规制大数据治理。

(通讯员 王静)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陈彦仓发表了题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政务生态研究》的主题演讲,他从山东省的实践出发探讨了政务生态的相关问题。陈彦仓教授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属于电子政务的范畴,做好电子政务关键在于做好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这两件事情。“互联网+政务服务”或者电子政务都是处在政府、社会和公众的界面上,内部流程能缩减则缩减,最终实现了倒逼机制,所以通过政务生态的优化来倒逼政府的改革是政务生态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一大作用。

此外,政务生态是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则是政务生态在治理现代化中的第二个作用,治理与管理不同,管理是单向地从上往下,治理是多向的,它不仅仅是政府的一个作用,还需要有公众和社会等多方的作用,公众进行评判的和能力都是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政务生态没有优化,就谈不到治理现代化,所以它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务生态本身就是一个竞争力、生产力,这个生产力自然也是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陈彦仓教授认为,优化政务生态的主要范畴有政治生态、政务生态、营商环境生态、创新创业生态、法制生态和技术生态六个方面。他指出,当前在优化政务生态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无法准确定义“一次办好”、互联网一些技术应用的效果还不太理想、政务生态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还缺乏相关的研究等,这些问题相应的对策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通讯员 李婉莹)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大数据与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负责人王建红发表了题为“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智库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当下哲学社会学科对大数据的研究,大多数针对道德层面,数的层面的研究非常缺乏,公开性的资料也相对较少,在此需厘清基本的观念性概念,以便针对目前大数据技术与智库结合建设效果欠佳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究和解决其面临的诸多关键问题。

王建红教授指出,大数据与智库建设并未达到理想的发展状态,其一是大数据的问题,要明确大数据并不是万能的,要认识到大数据应用面临的自身技术困境、相关法规和观念困境和和问题本身的性质困境,要承认很多问题并不能应用大数据解决。其二在于用对大数据研究范式。大数据研究范式与传统研究范式不甚相同,这一点值得深究与探索。

他还指出,提升大数据研究能力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大数据应用不等于大数据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尤其缺乏大数据研究能力,未来的智库建设的生存根本,需要有效的咨询建议和专业报告支撑,与时俱进的提升大数据研究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他强调,大数据应用推行受阻的原因在于专业人员并未很好的应对这一问题,政府人员的大数据素养决定了研究决策和智库咨询的需求是否能够得到满足,所以,要想有效的推行大数据技术和智库建设的进一步融合和建设,提升政府专业人员的大数据素养势在必行。

(通讯员 李婉莹)湖南社科智库办主任、湖南省智库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周湘智分享了一系列大数据嵌入决策的实践案例。认为目前大数据已经发展到了关键的节点。提及大数据重要性的根源,他从政府、手段和市场三个角度一一阐释。随后,周主任以国家信息中心、红网智库、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商学院、湖南科技大学产业发展大数据智能决策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为例,分享了当下“大数据+智库”实践案例,带领我们着眼行业前沿,吸取先进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大数据嵌入决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同时,他还指出智库与大数据融合面临的两大难题。一是党委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重视大数据技术但投入明显不足、偏重大数据应用正面作用,忽视诸如威胁信息安全、侵犯隐私等负面弊端;二则从智库机构本身出发,指出当前数据存在不大、不真、不畅、不熟、不防等问题。

对此周主任提出,要攻克目前的困境,党委政府要积极促进开放数据、构建共享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提高智库与政府的数据对流能力;制定规范的同时推动联盟建设;加强数据的监管与智库建设,大力培养计量统计的专业人才。此外,智库机构本身也要把“大数据+智库”作为重要动能,加强与相关大数据提供主体的合作,布局大数据建设,大范围、高密度的组合布点。最后,智库学者要树立用大数据提升咨政水平的行业自觉,尽快熟悉与掌握大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用足、用活大数据这一新型认识工具,大力提升研究精度,实现“大数据+智库”的长远发展。

(通讯员 李婉莹)上海绳衡智库高级金融师、战略研究员王珊槐作了《建立价值分类平衡机制化解大数据应用二重性矛盾》的主旨演讲他从经济学和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指出数据是当代社会一类重要的信息资产,具有显著的价值二重性特点,即社会公共价值与商业经济价值存在着潜在冲突,如何理解和平衡大数据应用的二重性矛盾,是当前学界和业界一致关注的话题。

首先,他梳理了价值创造的基本范式,一是信息透明化和高频使用开发大数据中的显性价值;二是以数字形式通过创造和存储更多的交易数据,从而提高绩效;三是在商业领域,提供更加精确的定制化产品与服务;四是可以通过复杂分析技术有效改善决策质量;五是大数据可以有效改进下一代产品与促进服务的开发。

他列举了大数据的具体应用场景,如城市交通管理、医疗健康管理、社会舆情预告等方面,指明了大数据在国家与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公共价值作用。他认为,大数据作为未来社会商业竞争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信息资产与前沿技术,其经济价值难以估量。他强调,应建立价值分类平衡机制,规范大数据应用,运用经济杠杆与行政手段调节收益分配,正确处理大数据应用二重性矛盾,审慎地平衡二者之间关系,在充分发挥大数据公共价值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大数据内含的商业经济价值。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推动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