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
欧阳康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完备程度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以全新的视角思考并探索国家治理的相关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我们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形成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1、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其执政能力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党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加强自身建设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紧密结合起来。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同时又用创新理论不断指导新的实践。围绕国家治理这个重大课题,我们党进行了许多理论思考,逐步形成科学的思想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国家治理上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强调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强调完整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强调坚定制度自信,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对于国家治理体系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和定力;等等。这些重要论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把治理现代化这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自身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注重执政能力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得到全面增强。在党的领导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为构建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2、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安排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了顶层谋划和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不是为了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这是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角度考虑的。这表明,我们党对国家治理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更加深入,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和把握,治国理政实践也提升到全新境界。
党的十九大全面总结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对我们党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作出重要战略安排。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到那时,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这一战略安排也可以看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突出标志,也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
3、完善和发展科学的治理体系
40年来,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制度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科学的治理体系,特别是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国家治理包含方方面面,涉及的事务千头万绪,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终将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强大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群众既是国家权力的主体,也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程度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协商民主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形式。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把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地团结起来,把方方面面的力量汇聚起来,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靠零敲碎打不行,靠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应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改革形成联动,因而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要把长远制度建设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整体推进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试点探路同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结合起来,把破除体制机制顽疾同解决新出现的矛盾问题结合起来,从而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转自《人民日报》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