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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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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8-01 点击量:


    根据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对外公开发布2023年度研究课题,协同校内外力量开展国家治理重大问题研究,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金额

    1.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研究期限1-2年。

    2.一般项目:每项2.5万元,研究期限1-2年。

    二、 申报对象

    国内大学、研究机构的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在岗或全职受聘的教职工或专职、兼职研究人员。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

    三、结项要求

    A、完成《开放课题申报书》(参见附件1)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重点项目:

    ①论文类成果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在权威期刊(参见附件2)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

    ②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须获得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相关部门采纳证明1篇;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中办(或国办)信息采纳1篇;或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内参采纳2篇。

    2.一般项目:

    ①论文类成果要公开发表: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

    ②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相关部门采纳证明1篇;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完全采纳、中办(或国办)信息采纳1篇;或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内参采纳1篇。

    B、除上述论文或咨询报告之外,还需提交1篇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C、成果发表时标注研究者真实姓名(与申请书一致),“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或“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写清全称,可同时标注研究者所在单位;同时还应标注“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双一流建设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名称)[英文发表标注:Supported b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ouble First-Class Funds for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Project Name]”字样。如未标注,相关成果不能算作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结项成果。

    四、课题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资助的经费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只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开支: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 印刷费、差旅费等;2.学术活动费,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费等。(该经费只能在华中科技大学报销)

    五、申报流程

    申报者参考课题指南(附件3)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科研管理部门报送,一式四份,于2023814日前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5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iwenqi@hust.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8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时文琪

    联系电话:87540381

    电子邮箱:shiwenqi@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2023729


    附件2:权威期刊目录


    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社会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研究、文学评论、中国语文、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体育科学、中国音乐学、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