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术讲座
首页  -  学术活动  -  学术讲座  -  正文
史蒂夫·富勒:欧美心智的社会认识论

来源: 时间:2023-08-28 点击量:

    (通讯员:计效宇)8月20日上午,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社会认识论专业委员会、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教育部华中科技大学社会认识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虚拟教研室、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社会认识论专题讲座(三)——欧美心智的社会认识论”以全英文方式在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429B会议室和线上多平台成功举办。本场讲座是“中外社会认识论研究的回顾、对话与反思”系列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喻园·家”国际学术大师项目,慧源哲学茶座第342期,海外名家大讲堂系列第21期社会认识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虚拟教研室“云睿思”学术讲座第4期,以及国家治理大讲堂第47期。本次讲座特邀请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欧洲文理科学院人文学部院士、英国社会科学学院院士、华威大学社会学系奥古斯特·孔德社会认识论讲席教授史蒂夫·富勒(Steve Fuller)主讲。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二级教授、哲学研究所所长、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董慧,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赵泽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杨国斌,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讲师归伶昌,还有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国家治理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吴畏主持。

    富勒教授首先解读“Oriental”(东方的)和“Occidental”(欧美的)两个概念的含义。在西方文化中,“Oriental”一词被用来指代东方人或地区,“Occidental”一词并不常用,是从西方的立场来描述一种异化的西方观。他还讲解了“Orientalism”(东方主义)和“Post-Colonialism”(后殖民主义)两个概念。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Edward著作《Orientalism》中,“Orientalism”是指西方面对其视为“其他”的伊斯兰教世界。“Orientalism”主要涉及广泛的犹太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教世界之间的对立,“Post-Colonialism”则主要关注那些被西方国家殖民统治和控制的地区。在讨论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和分歧时,富勒教授认为,这是内部意见不一致的表现,而这种不一致是由不同的起点导致的,起点对于理解所有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情非常重要。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深深植根于“书本”(book)之中。宗教是西方世界观的基础,圣经是西方思想的基础。富勒教授指出,人类知识的来源在于两本书:圣经和自然之书(book of nature)。《旧约》是圣经的第一部分,而《新约》则是第二部分。自然是一本可以被数学解读和理解的书,数学因而成为科学的语言。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数学广泛应用于各大研究领域,可以更好地描述和理解自然界,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在关于人类与上帝关系的理解上,他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万物和人类,人类被认为是上帝创造的“图像”之一。但是,这个“图像”是否意味着上帝拥有人类的身体,存在不同的观点。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创造上帝的形象和肖像。以Adam(亚当)和Eve(夏娃)的故事为例,它讲述了人类处于上帝的图像和形象中,可以拯救自己,但如何回到正确状态是一个问题,引发了关于人性、惩罚和救赎的讨论。

    在谈及马克思与圣西门的社会主义思想时,富勒教授认为,圣西门创造了“Socialism”一词,并把“Socialism”定义为“新基督教”,强调人类的原罪和道德责任,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顶峰。马克思主要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强调人类的自我拯救能力,将进步视为人类自救的过程,是现代科学进步世界观的一部分。同时,他还认为,人类之所以陷入困境是因为彼此分裂,个体是整体的一部分,人类需要联合团结起来对抗外部敌人——自然环境。在谈及基督教时,富勒教授指出,基督教是一个多元化的宗教,具有不同的解释方式,因此存在冲突。作为上帝的儿子,耶稣应该告诉人类,拯救是可能的,但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做?同时,他还讨论了人类和上帝的区别,认为人类是动物的一种,而上帝是人类的创造者。人类需要竞争以保持生存,与《旧约》中的描述相符。人类也被认为是堕落的动物,因为原罪导致了人类的不平等。根据生物学定义,“Homo sapiens”(智人)普遍被认为是直立的猿类,和人类等同,即“人类是直立的猿类”观点。但18世纪中期,分类学家Linnaeus认为人类是一种有灵魂的猿类,与其他猿类有所区别。意识、思想、理性、智慧等,都是灵魂的世俗版本。富勒教授认为,现在的人们需要心灵哲学,弄清楚精神和大脑、精神和物质之间的关系。

    在人工智能具有“mind”(心智)和“consciousness”(意识)的可能性问题上,富勒教授认为,源于人们对机器智能的乐观态度和对意识上传技术的兴趣,“mind” 是一种精神运动,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体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体,并在上传过程中保持不变,这与基督教中的耶稣的经历有关。他在谈及“Avatar”(化身)概念及其法律问题时认为,人们可能会将“Avatar”视为一种自由意志的表现方式,当人类将意识上传到机器时,就涉及到了法律问题。人类创造了“Avatar”,将其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但其独立性取决于个人意愿,引发了哲学、宗教和法律等方面的诸多讨论。关于“数字永生"与“数字来世”,富勒教授认为,社交媒体时代,人们普遍通过照片、视频和文字展示自己的生活,对数据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将其视为自己的“私人资料库”。即使人类肉体消亡,但人类依旧可以以数据信息形式存在,并由算法驱动投射到网络空间,即“数字永生”。化身通过算法和数据与现实世界进行互动,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可以通过更复杂的算法和更高级的数据模型来更新和进化,从而更好地适应不同的情境和人群,即“数字来世”。接下来,针对来世是在“天堂”或是在“网络空间”的争论可能存在冲突。

    最后,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讲师归伶昌围绕基督教“三位一体”主题和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董慧关于“数字来世”话题先后提问,富勒教授一一进行精彩解答,在场的各位专家学者、研究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详实、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