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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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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27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公开发布2024年度研究课题,协同力量开展国家治理重大问题研究,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金额

    1. 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研究期限1年。

    2. 一般项目:每项2.5万元,研究期限1年。

    二、申报对象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2. 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申请人有在研的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文科双一流建设项目等文科处组织的项目。

    2)申请人有过往项目在文科处终止或撤项处罚期内的。

    三、结项要求

    A、完成《开放课题申报书》(参见附件 1)中约定的研 究任务,最终成果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重点项目: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或在权威期刊(参见附件2)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D类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

    3)咨政成果获得副省级领导(省委常委)及以上肯定性批示。

    4)咨政成果获得中办、国办采用或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正部级单位)单篇采用或“三报一刊”、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内参(信息)单篇采用或省委、省政府单篇采用。

    2.一般项目: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需在D类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

    3)咨政成果获得副省级领导(非省委常委)肯定性批示。

    4)咨政成果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采用;副省级城市市委、市政府单篇采用。

    B、研究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C、成果发表时标注研究者真实姓名(与申请书一致),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或“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 创新中心”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写清全称,可同时标注研究者所在单位;同时还应标注“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双一流建设 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名称)[英文发表标注:Supported b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ouble First-Class Funds for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Project Name)]”字样。如未标注,相关成果不能算作项 目的研究成果和结项成果。

    四、申报流程

    申报者参考课题指南(附件3)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学院报送,双章双签后,于2024年10月11日前交至东五楼5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jzl@h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3020


    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2:权威期刊目录

    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社会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研究、文学评论、中国语文、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体育科学、中国音乐学、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纸质版)。